安徽政府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决策建议的提出
决策机关所属部门或者下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决策事项建议时,应当论证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理由和依据、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及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建议、提案等方式提出决策事项建议,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书面决策事项建议的,交有关单位研究论证。
决策程序的启动
决策机关决定启动决策程序时,应当按照部门职责权限确定决策承办单位。
研究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听取各方意见,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多个环节。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经济、工作条件上的必要保障。专家、专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论证意见,并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提供书面论证意见的,应当署名、盖章。
论证审议
论证审议环节包括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充分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听取意见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报批备案
决策事项在报批前应当进行备案,确保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执行落实
决策事项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落实,确保决策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信息公开与听证
重大行政决策的信息应当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安徽省的行政决策过程科学、民主、依法,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