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开枪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事先警告
在使用武器前,警察应当向威胁对象发出警告,告知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将采取必要手段制止。
非致命手段无效
在使用武器前,警察应当优先使用不致命的手段进行制止,如催泪弹、橡胶子弹等。如果这些手段无效,则可以使用实弹。
正当防卫
警察在使用武器时,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即为了排除不法侵害而进行的防卫,并且防卫的手段应当适当、必要、紧急。
接受调查和追责
警察在使用武器后,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监管。如果违反有关规定,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发生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警察可以不用警告直接开枪。
使用武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察在遇到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经警告无效后,可以开枪使用武器。
法院的判定
法院在判决中会审查警察的执法行为,确认其是否符合依法执法的条件,例如是否在紧急情况下开枪,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警告措施,以及是否未过度使用武力。
综上所述,警察执法开枪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必要性和正当性,并在使用武器后接受相应的调查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