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定位手机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案件性质:
手机定位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且案件的性质必须达到刑事案件受理标准并已立案。
立案决定书:
办案单位需持有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才能向技侦部门申请手机定位。
审批程序:
申请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办案单位向技侦部门提出申请,并由相关部门批准。
技术条件:
定位需要以打通电话为前提,因为手机关机后无法进行定位。
设备要求:
目前公安机关没有普遍的手机定位设备,需要向工信部门申请,并由通信单位负责查询。
使用限制:
一般治安案件不会使用技术侦查手段,只有在重大案件或团伙案件中才会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警察定位手机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要求,包括案件性质、立案决定、审批程序、技术条件和设备要求等。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警察一般不会随意使用手机定位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