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并联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建设项目的业主或其委托的技术报告编制机构将同类建设项目的需审批事项合并编制技术报告或技术方案,以及书面并联审批申请书,向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
资料审查与补充
办文窗口审查提交的资料,并告知申请单位所需补充的资料。申请单位需补齐资料,确保申请资料齐全。
共同踏勘
如有必要,水资源科、河道水保科、排水处等部门将共同踏勘项目现场。
受理与出具受理回执
办文窗口受理资料后,出具《受理回执》。
初审与领导签批
申请资料分别转到水资源科、河道水保科、排水处进行初审,并作出初审意见。之后,领导签批。
技术审查与批文制作
市水利和湖泊局承办科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技术报告或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合并作出行政许可文件进行批复。
结果告知与领取批复文件
办文窗口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并发出批复文件。申请单位可领取批复文件。
并联审批时限
并联审批的总时限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和审批流程而定,通常在65-70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议:
申请单位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审批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与各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
委托专业的技术报告编制机构可以有助于提高技术报告的质量,从而提高审批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