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后的程序如下:
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对房产的地理位置、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成一致后,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准备申请材料
买卖双方需准备房地产权属证书、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申报成交价格。
申请受理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的30天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审查受理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是否受理申请。
成交价格核实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税费缴纳
买卖双方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包括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
过户单核发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作为过户手续的凭证。
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买卖双方凭借过户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权证书和买卖合同等。
物业交接
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卖双方还需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包括水电煤等过户。
户口迁移和费用清偿
处理户口迁移和费用清偿,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并支付尾款,完成交易。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双方当事人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步骤和文件都准确无误,以避免后期纠纷。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额外处理的事项,建议及时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