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房屋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9 02:11:02 手机游戏

上海动迁房屋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动迁前调查摸排

动迁组会查清核准被征收范围内居民的房屋情况和户籍情况,包括房屋产数和户数,为后续征收打下基础。

进行第一轮征询,征询征收范围内居民的旧改意愿,如果征询意见通过率达到90%以上,则可进入下一步骤。

制定征收补偿方案。

动迁征收启动

公开房屋评估公司,由确定的评估公司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价格包含征收房屋单价与地块房屋均价。

政府张贴正式版本征收决定公告,该公告可能影响到公房同住人的认定问题。

发放补偿告知单等。

签约补偿安置

选择安置房的居民签署订房单,并召开选房摇号活动,居民集中签约。签约率达到85%以上,则协议生效。

进行交房腾空,如果有家庭矛盾的居民没有调解成功,一般要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申请法院把动迁款冻结在动迁组。

动迁组集中发放征收款,一般是在交房后的90天内,也有60天内发放的情况。

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与发放

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区、县人民政府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

拆迁人持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公告与宣传解释

房地产管理局在拆迁范围内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并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房屋评估和补偿登记

进行房屋评估和补偿登记,以确保补偿的公正性。拆迁人需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及全部房产情况,并进行逐一核实。

交房通知与验收

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回迁户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核验房屋产权。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完成交房手续。

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动迁安置房的购房人应当持“供应单”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文件,到动迁安置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处理继承和公证手续

被征收人去世,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办理公证手续的,需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房屋分割作出判决书或调解书。

这些步骤确保了动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居民在动迁过程中详细了解并遵循相关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