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房屋违建的法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实地调查
相关部门对房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全程取证,并制作笔录,双方需认可签字。
认定程序
通过入户调查对房屋作出是否是违建的决定,确定是违建的,应当告知被征收人作出认定的事实和依据,并告知其享有的申辩权和听证权。
作出限期拆除的通知
没有申请听证,或通过听证程序被拆迁人的申辩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要作出处罚决定,向被拆迁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更改。
催告履行
拆迁户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没有履行决定书义务不自行拆除的,认定机关开始进行催告程序,目的是让拆迁户尽快履行决定书自行拆除,并向拆迁户下达《催告书》。
作出拆除决定
经过催告程序后,拆迁户仍然不履行决定书义务的,认定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拆迁户违法建筑将在某个时间被直接拆除,并告知拆迁户享有的救济权利。
实施拆除
公告拆除决定后拆迁户没有自行拆除,没有提起任何有效救济途径的,机关会进行强制拆除。
此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认定违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执法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确保调查人员具备必要的执法资格。
当事人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听证,听证会由相关部门组织,当事人可陈述申辩意见,相关部门也可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作出最终决定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建议:
当事人应积极参与调查程序,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及时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避免错过法定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