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截止日期后,将 直接进入诉讼程序。以下是调解失败后的相关程序:
调解终止后的工作交接
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特邀调解员应当将调解协议提交人民法院备案,并且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
委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特邀调解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由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依法作出裁定。
委派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将当事人的状等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当事人坚持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委托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转入审判程序审理。
诉讼程序
调解终止后,案件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包括宣布开庭纪律、核对当事人信息、法庭调查、最后陈述和宣布闭庭。
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审阅与判决。
调解协议的履行与监督
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调解书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若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法院将整理相关案件材料归档,标志着案件审判程序的终结。
总结来说,调解截止日期后,如果调解失败或未达成协议,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直接提起诉讼。调解成功并制作调解书后,需要双方履行调解书内容,并且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