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破产托管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同时提交资金托管申请。
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
发出托管通知
管理人根据法院指令,向托管银行发出托管资金通知。
开设托管账户
托管银行收到通知后,开设资金托管账户,并将债务人资金转入该账户。
审查与批准
法院审查资金托管情况,确认无误后,批准资金托管程序完成。
南京破产托管程序如下:
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同时提交资金托管申请。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法院指令,向托管银行发出托管资金通知。
托管银行收到通知后,开设资金托管账户,并将债务人资金转入该账户。
法院审查资金托管情况,确认无误后,批准资金托管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