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计划审批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供地方案审批环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制订供地方案。
涉及城市、镇规划区范围的,需将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
按审批权限报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项目供地环节
供地方式分为行政划拨和有偿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租赁)。
登记阶段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需依法登记,分为申请受理和登记领证两个环节。
完成供地手续后,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应依法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
提供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等资料。
主管局长组织办理
相关股、室、所、队进行办理,组件、呈报、审核、批复。
归档、立卷
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后,进行归档和立卷。
征用土地的审批程序
用地者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供地标准对建设用地进行审查,并在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报批时附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公告和登记,以及征地补偿。
具体操作步骤
勘测定界(到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调整用地规划。
用地预审。
立项。
制作报件上报。
用地招拍挂工作。
办理用地手续、供地。
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供地计划的审批程序,确保供地过程合法、合规并高效进行。建议用地单位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以确保审批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