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审批程序是指现役军人或军校学员在申请与地方人员结婚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规定。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军婚的合法性、稳定性和严肃性,同时维护国家和军事利益。军婚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打结婚报告
现役军人需要先打一份结婚报告,有些情况下还需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领取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
打完结婚报告后,军人需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毕后需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进行政审,通常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开具结婚介绍信
学校在善后办开具结婚介绍信,有效期为2个月。
如果使用学员证办理结婚,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说明没有发放军官证。
拍摄照片
需要拍摄2寸彩色合影,共需3张。
携带证件和材料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
审查和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将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其他相关规定
现役军人选择恋爱对象时,需进行政治审查,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
军人结婚还需遵守《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这些程序确保了军婚的审批过程严谨、规范,既保障了军人的婚姻权益,也维护了国家和军事利益。建议军人在办理军婚时,仔细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