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验收工作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启动阶段
验收工作启动,明确验收目标、范围及验收标准。
自查阶段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后的自检,确认无遗漏,并填写《工程验收报告》,由项目经理和负责人签字。
监理评估与设计检查
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报告》后,进行详细审查,整理监理资料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总监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时,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确保工程合规性。
建设单位初验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进行初步验收,发现并整改问题,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标志着验收流程进入下一阶段。
验收组成立与验收方案制定
建设单位组建验收组,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验收方案,确保验收的公正与严谨。
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需提前七天向质监部门提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以便进行细致核查。
正式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各方共同检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现场监督验收过程,确保合规性。
整改与验收确认
针对验收意见,施工单位需进行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各方签字确认,对重要整改内容进行复查。
验收合格与备案
若工程不合格,需按规范整改后重新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住建委备案,完成最后的合规手续。
此外,建筑工程的验收还遵循以下规范:
建筑工程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并依此逐步验收。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完成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处理,然后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验收时,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所有检验批验收记录进行汇总,核查无误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签字,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验收。
这些步骤和规定确保了验收工作的系统性和严谨性,保障了工程质量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