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逮捕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8 07:49:52 手机游戏

检查逮捕案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并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院审查逮捕

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将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听取侦查人员、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审查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审查期限为7日;

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审查期限为15日,重大、复杂案件不超过20日。

审查结果:

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可以重新提请批捕)。

决定逮捕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补充侦查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且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可以重新提请批捕。

整个程序旨在确保逮捕措施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防止错误逮捕和滥用司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