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逃犯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的材料后,会迅速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侦查
立案后,公安机关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和书证、鉴定等。
通缉
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通缉令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包括网络、媒体等,以便公众提供线索。
抓捕
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后,可以采取相应的抓捕措施。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警方会出示警察证件和相应的法律文书(如传唤证或拘留证),并进行讯问,制作笔录。
拘留与逮捕
如果警方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会依法出示拘留证,并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检察院在审查逮捕时,会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执行逮捕措施。
羁押与通知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应当及时送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期间,应当告知其诉讼权利,并通知家属。
法律程序
整个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公正、及时地追捕逃犯。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警察查逃犯的行动合法、有效,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