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转移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在原工作地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原工作地离职后,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本人向原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
原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审核参保人员的社保缴费情况,并为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原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办理社保关系的转出手续,包括清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等。
准备相关材料
参保人员需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险卡、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单等相关材料。
注销原单位或地区社保
如果参保人员在原单位或地区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需要先向原单位或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注销,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转移手续
在注销原单位或地区社保后,参保人员需要向新单位或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险卡、原单位或地区社保注销证明等材料,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确认转移完成
完成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可以向新单位或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咨询,确认社保转移已经完成,并核实新单位或地区的社保缴纳情况。
跨省转移的特殊流程
对于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的基金财务科需根据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信息表》汇出基金至转入地社保管理中心,15日内办结。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录入参保人缴费信息至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并确认情况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15日内办结。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务必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完成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