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计划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物资计划申报
物资中心或相关部门根据需求编制物资计划。
物资计划需经过技术部研究批准,并提交给物资中心主任进行初审。
物资计划审批流程
物资中心主任对物资计划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给物资采购部门。
采购员、审价员和分管领导对物资计划进行详细审核,确定采购方法。
审核通过后,物资计划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
采购流程
确认购买后,通知供方并安排采购。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验收员和使用部门参与验收过程。
验收合格后,物资入库并进行账务登记。
特殊物资审批
对于一般消耗性物资和重要备品备件,到货后需提请验收,合格后可进行二次验收。
对于指定金额以上的设备、备品配件,需进行更为严格的二次验收。
基建外物资计划审批
基建外物资计划的审批程序可参考生产厂相对应的审批程序。
年度计划和季度计划
生产厂物资需求计划分为月计划、季度计划和年度计划,需经过相关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和物资供应部的审核审批。
基建工程物资需求计划也需按年度进行计划,并经过技术口和项目经理的审核审批。
集团集中统一采购物资
劳保用品、工器具、工业润滑油等物资的采购计划需经过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和产业集团物资部门的审核审批。
指定统一采购的物资需经过项目指挥长和集团物资管理部的审核审批。
市场采购计划审核审批
生产厂市场采购计划需经过供应部业务口、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和物资管理部的审核审批。
单一来源自采物资也需经过相同的审批流程。
物资计划提报与执行
物资需求收集与整理后,编制物资计划并提报。
物资计划经过审批与执行,根据审批结果进行采购和调整优化。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企业或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上述流程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物资计划审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