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审批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7 12:57:26 手机游戏

征收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用地

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审批用地

审批通过后,征收方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然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会进行公告,并办理补偿登记,如果被征收人对方案有异议,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最后,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发布征地公告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等内容,方案内容应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方案公告后,报市、县政府批准。

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以上步骤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