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事故报备程序如下: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事故及险情。
通知相关人员
立即指派人员启动公司内部警报,若事态严重,则应报119、120、110。
指定门卫当班人员用广播、对讲机、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到场,迅速成立应急机构。
现场处理
现场人员应配戴好防毒面具或湿毛巾,且必须站在上风向。
立即将事故情况、应急状况如实上报园区管委会、某某市政府、环保局、安监局。
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后果、已采取措施等情况。
事故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原因、教训及防范措施、责任分析及处理等。
报告时间
较大以上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
一般雷电灾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在十天内报告。
内部通报
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所属部门显要,由显要及时向企业内部通报,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保护现场
若有伤亡、火灾、爆炸等情况,应当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
记录和报告制度
保证对职工因雷电伤亡事故及时、确切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
建议:
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雷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雷击事故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