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质量监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开工前
审查工程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工程分包计划》和《分包协议》,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审批施工测量放线: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校准,审查施工测量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审批原材料与混合料: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对混合料进行试验验证。
审批施工组织与人员配备:审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自检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审批施工机械设备: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开工后
验收构、配件或设备:对承包商现场进行的基准线、基准点、基准高程等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监理旁站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承包商自检:要求承包商在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监理检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进行抽检,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合格签证:对合格的工程进行签证,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监控与事后处理
质量控制检查程序:包括开工报告、工序自检报告、检查认可、中间交工报告、证书、中间计量等步骤。
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程序: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和事故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监理试验工作程序:监理中心试验室对承包人进行的标准试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通过严格的监理和控制,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和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