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报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总监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
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项目总监将主持并组织编写监理报审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报审内容需按照监理规程有关要求编写,格式则按照相关文档要求执行。项目总监在编写完成后需签字,并报总工办审批,总工办需在三日内完成审批。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
监理报审材料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至建设单位,同时报公司一份。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和评估
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评估结果需整理成报验文件,包括工程质量报验、工程安全报验、环境保护报验等内容。
报验文件的审核和签字
报验文件需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确认。监理单位在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提交报验文件。
建设单位的审核和确认
建设单位收到报验文件后,需进行审核和确认。如没有问题或不合格项,建设单位需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报验。通过审核的报验文件应进行归档和保存。
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
开工前,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后要整理填写会议纪要,并经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各方会签后,方可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也需经过审批,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如需改动,则须重新报审。
施工验收前的通知和现场确认
建设单位需要在施工验收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能够为施工验收做好准备。在施工验收现场,建设单位需确认施工质量,并与监理工程师一起核对整个验收程序。
验收准备和过程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申报材料后,需进行材料审查,并在现场确认各项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与质量。在验收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需开展监理工作,并听取工程单位的意见和要求,最终报给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申请书。
质量验收评估和审核结果确认
建设单位需以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报告为重心,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工程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验收报告。
这些步骤构成了监理单位报审的完整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监控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