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寻人的程序如下:
直接报警
可以直接拨打110或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警。在报警时,只需如实向警方陈述所了解的事实,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件。
提供详细信息
报案时需要详细说明失踪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外貌特征、最后出现的时间和地点等,以便警方能够迅速展开调查。
收集资料
警方会要求提供失踪者的近期照片,并将失踪者及其直系亲属的DNA资料上传至国家数据库,以便扩大搜索范围。
调查与追踪
警方会详细查看监控视频,追踪失踪者的最后活动轨迹,并通过监控视频分析获取失踪者最后出现时的行为模式和可能的去向。
对失踪者身份证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确定其可能出现的地点。
协助与公告
建议失踪人员的亲属采取刊登、张贴寻人启事等方式寻找。
与失踪人员可能出现地的公安机关联系,请求协助查找。
立案与记录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记录报案信息。如果立案,警方会展开侦查工作。
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如果通过查找未果,警方会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建议:
报案时尽量提供详细且准确的信息,以便警方能够更快地找到失踪人员。
如果失踪人员是未成年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失去联系超过一定时间(如24小时),建议立即报警并请求警方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