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拆除违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调查
接收到违建举报后,城管部门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通知与听证
立案后,城管部门会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和违法建设拆除通知,通常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城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责令限期拆除
听证通过后,城管部门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并下达执法文书,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建。
强制拆除
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建,城管部门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后进行强制拆除。
在强制拆除前,城管部门会进行公告,并可能进行催告,确保当事人知晓并有机会自行拆除。
法律依据
拆除违建的法律依据包括《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等。
建议在拆除违建过程中,城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