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除违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
执法部门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实地调查取证
相关部门在立案后需实地调查,记录违法建筑的地理位置、面积、结构和修建时间等,并制作询问笔录。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在调查认定违法建筑后,相关部门应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该决定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救济权利等内容。
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处罚的原因、依据、事实理由和享有的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等。
催告与陈述申辩
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拆除行为
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不申请复议诉讼也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建议:
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及时提出陈述和申辩,避免因未履行法定程序而遭受不利后果。
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