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在了解到以下程序:
当事人提出申请
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执行条件的,将立案并通知申请执行人。同时,法院也会通知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状况。
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申请人或其代理律师可以先行查询和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并据此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此外,法院还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增加不诚实行为人名单等措施。
财产查控
法院会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并根据财产类型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例如,银行存款可以划拨,其他类型的财产在查封、扣押或冻结后,通常需要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变价。
现场调查和限制消费
如果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进行现场调查,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消费,然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来若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恢复执行。
执行程序的中止和恢复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一旦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可以恢复执行程序。
执行结果的告知
申请执行人可以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了解到执行结果,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和处理。
这些程序共同构成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基本流程,确保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