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处分的基本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核实
学院或相关部门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记录调查结果。
提出处分建议
学院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分建议,并填写相关审批表格,上报学生工作部门。
审核处分建议
学生工作部门对学院上报的处分建议进行审核,如果同意,则正式下达处分决定。
听取陈述和申辩
在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学校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作出处分决定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并出具书面处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
申诉权利
学生接到处分决定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处理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查结论。如果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处分决定生效
处分决定生效后,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处理。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于涉及党员的纪律处分,需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对于严重触犯刑律的,由相应级别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解除处分
如果学生符合解除纪律处分的条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评议、审查并作出决定。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处分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