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病亡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火化证
公务人员因公死亡后,首先需要办理火化证,这是后续流程的基础。
提交火化证及相关材料
将火化证交给原单位的人事科工作人员,人事科工作人员会在工资系统里打出相关表格,并盖上单位公章。
人事科审批
人事科工作人员将相关表格和材料提交到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进行审批,以确定丧葬费和抚恤金。
上级部门审核
如果因公死亡需要进一步确认,可能还需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核和批准。例如,因公殉职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鉴定确认,并且家属需要提出赔偿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领取抚恤金
审批通过后,家属可以领取到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需经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和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按照规定发给《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和一次性抚恤金。
建议
及时办理:因公病亡后,应尽快办理火化证和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抚恤金的领取。
准备齐全材料: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以便加快审批流程。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单位人事科或当地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