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的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派出所或户政大队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入户申请表》、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初步审核
派出所户籍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无误后,会在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到上级公安机关,如成都市公安局户政大队。
进一步审核与备案
市局户政大队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认没有问题后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手续
市局工作人员办完手续后,将材料返回申请人所属的派出所,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特定群体(如离退休干部、转业退伍军人等),需要提供额外的官方文件以验证身份及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格。
对于市外迁入,需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明》,并返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后再到拟落户地派出所落户。
领取户口
申请人按照通知到派出所领取户口。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延误办理时间。
了解最新流程: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定期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持沟通:在办理过程中保持与派出所或户政大队的沟通,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