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绿化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可能包括项目规划文件、绿地率计算说明、异地绿化建设费用等。
现场实测
风景园林科工作人员对申报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进行现场实测,核定实际绿地率,并计算异地绿化费。
材料审查
建设局窗口审查申请单位(个人)上报的建设项目绿地指标及异地绿化建设费核定的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进行初审后受理。
现场勘查
承办人员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红线图所要求的配套绿地指标,进行现场勘查,以核查项目是否能够达到法定的绿地率要求。
审核与上报审批
审查通过后,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上报至上级审批部门,由科长对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返回窗口。
核准与公开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不予核准文件。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同时抄送同级相关部门及项目初审机关。
调整与变更
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整个审批过程中,保持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及时解答审批部门提出的问题,以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