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房子重建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农户提出书面申请
农户需向村民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村民小组研究并公示
小组对申请进行研究,并在组内进行公示,以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村级审查核实
村一级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乡镇政府联审
将村里面盖章同意的相关材料报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的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联审,并实地进行核查。
乡镇政府会议研究
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乡镇政府进行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审批重建申请。
监督开工建设与竣工验收
审批通过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到场监督农户的开工建设过程以及竣工验收。
办理产权登记
重建完成后,需要去当地土地局、住建所等有关机关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并提交重建的理由和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申请规划许可证
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许可证,取得规划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
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批手续通过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重建完成后,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沟通政府部门获取支持
与多个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包括街道社区、规划部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园林绿化、人防、公安交警等,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组建业主自建委员会
在业主自主重建意愿集中的住宅小区,可以成立业主自主重建委员会,作为组织实施主体,代表业主处理重建事宜,维护业主利益。
建议:
在重建过程中,务必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组建业主自建委员会可以有效地协调各方资源,提高重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程序逐步推进,以确保重建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