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调整干部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个人申请: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持调动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领取干部调动审批表。
编制审核:
拟调人员持经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干部调动审批表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用编审批手续。
组织审批:
调入单位将拟调人员请示、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调动申请、调动审批表和用编审批手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
办理调动:
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行文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干部按规定期限,持调动文件和调出单位出具的工资介绍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办理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
前期工作:
包括职位分析、初始提名、沟通、向部领导汇报、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向部长汇报、部长办公会酝酿等步骤。
动议提出:
由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动议。
考察了解:
对拟调整干部进行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
酝酿讨论:
组织部门召开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拟调整干部进行讨论。
民主推荐:
通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方式,了解干部群众对拟调整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决定任命:
根据考察情况和民主推荐结果,由党委(党组)会议决定干部调整方案,并按程序进行任命。
商洽与征求意见:
调动干部时,应先由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商洽,并征求被调干部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领导审核批准。
审核材料:
接到呈报材料后,进行详细审查,包括审查调入单位是否缺编、拟调人员所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调入单位要求、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审定批准:
承办人员在审查基础上,填写干部调动审批卡,按程序报批或备案。
办理调动手续:
包括调出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调入单位凭介绍信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备案手续,再依次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这些程序确保了干部调整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有助于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