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离职程序如下:
提前通知
公交司机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离职通知书。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交接
司机在递交离职通知书后,需要继续工作满30天,在第31天自然日可以中止工作。
司机需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交还公司财物、文件等,并且确保交接清楚,双方签字确认。
离职手续
公司在收到离职通知书后,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司机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司机需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公司和个人的物品,并且双方签字确认。
领取离职证明
司机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需领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以便于后续入职其他公司。
社保和公积金转移
司机需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具体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
工作证和办公用品回收
司机需将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交还给公司,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确认。
财务结算
财务部需检查司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财务拖欠,如借款、出差报销等,并进行结算。如无拖欠,财务部需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可能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记录。
建议:
司机在离职过程中应保持与公司的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办理顺利。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提交的文件,确保离职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