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林地承包程序如下:
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任何权利处分都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因此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承包方案讨论通过后,应当及时公布,并根据林地的具体情况,组织公开程序,让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参与竞争,同时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承包权。
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后,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登记与发证
审核批准通过后,承包方需要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机构向承包方颁发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总结:
吉林林地承包程序包括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签订承包合同以及登记与发证等步骤。整个程序需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承包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