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选举承包工作小组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在讨论通过后,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以确保土地承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