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干部任命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动议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建议。
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召开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综合分析推荐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等程序。
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介绍考察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进行表决(如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
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选拔任免干部流程分为提出拟选、研究决定、制定考察方案、会议推荐、个别推荐、统计推荐情况、汇报确定考察对象、核实条件、公布预告、开展考察、形成意见、召开会议、公示等环节。
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
由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要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公务员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这些程序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选准用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