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提审是二审程序。
具体程序如下:
提审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在发现下级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可以作出提审决定。案卷调取:
提审时,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将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
组成合议庭:
提审案件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原合议庭成员不得参加。
审判程序
如果原审裁判是第一审后生效而现在是再审的,适用第一审程序,但审判组织除外(如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合议庭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所作出的裁判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审裁判是第二审后生效而现在是提审的,适用第二审程序,所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中止执行: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可以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建议: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对提审程序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在提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