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占地审批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26 12:27:01 手机游戏

工程占地审批程序根据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而有所不同,具体程序如下: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项目如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并且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则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对于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具体审批步骤: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备案前后

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如果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建设单位需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在接到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后,会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还应当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可行性作出说明。

农用地转用方案审批

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征地批准程序

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后,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最终由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建议:

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占地时,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以提高审批效率。

涉及的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审批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