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审计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授权审批
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规定审批人员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以及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于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授权应在业务执行之前完成,如果业务实际支出超出授权金额范围,应按原授权程序追加授权的金额。
审计的实质性程序
核对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作适当调整。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盘点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经调节后的银行存款余额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或作适当的调整。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进账情况,如有存在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前进账的应作相应调整。
向所有的银行存款户(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函证年末余额。
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作出记录。
抽查大额现金收支、银行存款(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支出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应查明原因,并作相应的记录。
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的大额现金、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如有跨期收支事项,应作适当调整。
内部控制系统测试
调查了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检查不相容职务划分情况,抽查货币资金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签发支票登记簿与签发支票存根,检查日记账、银行存款调节表与库存现金盘点表,进行库存现金差异分析、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系统。
实质性审查
审查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系统,检查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设置状况、货币资金业务授权审批制度,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资金是否已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有合理、合法的凭证。
其他具体程序
获取明细账,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检查外币库存现金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监盘库存现金,检查其存在性。需要打印一份库存现金盘点表,由出纳盘点,会计复核,审计人员负责监盘。记录现金监盘过程,并签字确认。
通过以上程序,审计人员可以全面了解和评估企业的货币资金状况,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