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学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阶段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转入学校审核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接收。
审核阶段
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审核转学申请,并通知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在收到通知后,与转出学生的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对,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分别审核转学申请和相关材料。
调档阶段
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并通知转出学校。
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接续学籍阶段
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
查询阶段
各级用户可以在学籍系统的【信息查询】→【变动查询】中查询管辖范围内学生的跨省转学情况,并查看学生的详细信息。
建议在办理跨省转学手续时,监护人应提前与转出和转入学校沟通,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