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船员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船员调配计划
由人事部负责制定船员调配计划,该计划需考虑船舶类型、船员的工作量、安全需求等因素,并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等相关法规。
审核船员资格
海务部与机务部分别负责审核船长、驾驶员、轮机长及轮机员的资格,确保他们持有有效的证书和符合健康要求。
相关职能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持操作级及以上证书船员的上岗前业务熟悉或考核,并提出任职建议。
船员健康检查
通知船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船舶工作。
船员调动与交接
被派遣的船员需持人事部开具的“船员调令”登轮办理交接手续,确保船舶配员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救生设备定员要求。
船员培训
新聘和转岗船员在上岗前需按程序熟悉职责,可能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培训等。
实施配员
人力资源部根据船舶配员数合理调配船员,并备有足够数量的待派船员,随时为船舶提供合格、持证和健康的船员。
持续监督与考核
船员在船期间需接受考察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后续聘雇的依据。
记录与档案管理
建立并管理聘用船员信息档案,记录船员的相关信息和任职表现。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船舶配备合格的船员,保障船舶的安全和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