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警察招录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
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或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和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成功后,考生需通过网上系统进行资格初审,确保符合报考条件。
笔试
笔试通常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会在报名后通知考生。
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后,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资格。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包括摸高、4x10米折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等项目,测试非竞争性,及格即可通过。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
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体检、考察。
拟录用人员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经市级公安局、省公安厅审核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确认报考条件,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备考,确保顺利通过招录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