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抓人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
审查与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准逮捕,会制作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执行:
公安机关在获得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后,会出示逮捕证并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除非无法通知)。
讯问与释放: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逮捕,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立案与侦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工作,收集证据,查明案情。
破案与移送起诉:
经过侦查,如果具备破案条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整个流程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