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退赃程序如下:
确定退赃范围
侦查工作及细致的调查取证,精准地确定哪些财物属于被害人。
登记和保管赃款赃物
对赃款赃物进行详细登记,包括种类、数量及独特特征,并妥善保管。
通知被害人
主动联系被害人或其家属,通知其办理退赃手续,并要求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制作退赃笔录或清单
在退赃时,制作退赃笔录或清单,由领取人签字确认,明确退还的财物内容及金额等信息。
移交赃款赃物
公安机关在侦查结束后,将赃款赃物移交给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再由检察院移交给法院。
法院裁决
法院对赃款赃物进行裁决处置,依据法律将其退还给相关受害人或被害机构或单位。
上缴国库
对于已结案的案件,相关部门将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退赃说明和交纳赃款
犯罪嫌疑人需向公安机关说明相关情况、交待犯罪事实、赃款赃物的相关情况,并进行退赃说明和交纳赃款。
建议:
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法院,确保退赃过程的顺利进行。
被害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领取退赃财物。
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退赃的合法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