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打假再审程序是指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食品检测不合格的判决或裁定,在发现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下,由当事人或其他相关方申请,经过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重新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保障司法公正。
申请再审的条件通常包括:
1. 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是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2.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3. 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4. 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程序的主要步骤包括:
提出申请:
申请再审人需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生效裁判文书、主要证据等。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后,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案件审查:
法院将对再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实质性审查则包括调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听证等。
作出裁定:
法院在审查结束后,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如果决定再审,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再审程序并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也不是一审、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延伸,它是一种独立的审级,用于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