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庭审现场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布开庭 :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读案由,公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有回避申请。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
各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和主张。
证人作证:证人出庭作证,陈述相关事实。
出示证据: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质证:原告和被告对对方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
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阐述观点和证据。
被告及其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答辩和反驳。
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发言或答辩:如有第三人参与,其及其代理人进行发言或答辩。
互相辩论:各方就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合议庭评议
休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宣读判决
当庭宣判: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
择期宣判: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这些程序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建议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准备,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陈述、举证和辩论,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