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程序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宣布庭规庭纪。
核实双方信息,包括读一下双方的基本信息。
询问对方出庭资格,确认是否有异议。
仲裁员询问是否需要回避,除非有直接利害关系,否则一般不申请回避。
庭审开始
申请人陈述请求、事实和理由,一般与仲裁申请书一致。
被申请人答辩,可以提交书面答辩状或当庭陈述。
问答环节,仲裁员会问双方问题,要求如实陈述。
证据质证环节,对对方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内容发表意见。
双方补充,有补充则补充,没有则回答无。
争议焦点的辩论
如果有新的辩论意见可以提出,但必须是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提出。
如果没有补充,则回答与庭审意见一致。
最后陈述及调解
申请人做出最后陈述,如果没有则回答无。
再次询问双方是否需要调解,如果需要可以再让仲裁庭帮忙进行协商。
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则庭审结束,等待裁决出来。
此外,其他一些细节步骤包括:
宣布开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并查明被告人的相关情况。
核实当事人身份:核实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询问是否对出庭的人的身份有异议。
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各方其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并询问他们是否要求回避。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被告答辩、出示证据、宣读鉴定意见等。
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案件评议: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宣告判决:在评议和审判结束后,法院将在可选时间作出裁决。
建议在庭审前充分准备,熟悉相关证据和辩论要点,以确保庭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