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报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起诉
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将在七日内对起诉依法进行审查。
如果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向起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同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果起诉材料和手续不齐全,法院会通知其补办手续;如果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审理前的准备
案件受理后到法庭开庭之前,当事人有权向法院进一步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其主张。
如果因客观原因调查取证有困难,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排期开庭
法院在立案后,将安排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审理
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
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判决和裁定
法院在审理终结后,将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总结起来,诉讼报批程序主要包括起诉、立案审查、审理前的准备、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和判决裁定等六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