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应详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职工伤害程度等信息。如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全所需材料,补正后将予以受理。
受理流程
人社局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受理。若材料不完整,将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调查程序
对于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的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向用人单位发出协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供相反证据的,视为无异议。
工伤认定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必须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的6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简单案件,可采用简易程序,在15日内作出决定。
决定书送达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在20日内送达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建议:
用人单位应尽早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用人单位未按时申请的情况下,应尽快自行提出申请。
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