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走以下程序开庭:
确定管辖法院
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作为管辖法院。
递交起诉材料
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其他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
送达传票
被起诉后一般在十五日之内收到传票,经过1到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至5天的送达起诉状时间,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左右时间。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宣判与上诉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建议:
起诉前,建议咨询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便更好地准备起诉材料和应对庭审。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提交所需的文件和证据,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