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工作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强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一项执法活动。具体执行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执行
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
法院受理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执行条件,如手续是否完备、法律文书是否合法正确等。符合条件的,法院将立案并进行受理。
发出执行通知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申报自己的财产情况。
财产查控
法院会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以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强制拍卖财产、划拨银行存款等,以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执行和解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会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执行结束
执行完毕后,法院会填写执行结束表,结算执行费用,并将全部执行材料装订卷宗归档。
执行异议与复议
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执行程序会暂时停止,直到复议结果出来后再继续执行。
这些步骤构成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程序,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