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院、部、处、室、所、中心以及其它直属和附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所有经费。使用科研经费发生的国内差旅费适用《某大学科研差旅费(国内)管理办法》,不适用本办法。
差旅费定义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管理职责
出差人员是差旅费的直接责任人,对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出差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据实报销差旅费。出差前须填写《某大学国内差旅费审批单》。
学校各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把关本单位差旅费支出。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报销政策
差旅费报销应遵循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标准。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地区设定标准。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住宿费、机票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审批制度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级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其他规定
差旅费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并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建设。